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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北医学院新乡校区教师临时保障用房管理制度
作者:高丽      发布部门:新乡校区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10

为保障学校教职工两校区工作,学校在新乡校区综合楼设立教师临时保障用房。为规范教师临时保障用房的管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教职工的生活工作质量,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时保障用房概况

1.新乡校区教师临时保障用房位于综合楼8-9楼,共计50间,房间为标准2人间,含独立卫生间。

2.临时保障用房由新乡校区管理处统一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化分、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维修。

二、临时保障用房的分配标准

入住临时保障用房的教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新乡校区长期工作且新乡本地无住房的本校教职工;

2.因工作需要,需要24小时在岗值班的本校教职工。

三、临时保障用房的使用流程

1.符合入住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新乡校区临时保障用房申请表》(详见附件),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新乡校区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领取房间钥匙、空调遥控器等物品,房间内床、桌子、柜子等物品均由学校招投标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和调配。

3.工作不再需要用房或者教师离职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新乡校区管理处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并上交钥匙、空调遥控器等物品,同时清理干净室内卫生,保证学校物品完好无损。

四、临时保障用房的管理要求

1.入住临时保障用房的必须是豫北医学院的教职工,不得将校外人员及学生带入公寓住宿。

2.临时保障用房为标准2人间,不得超员入住,更不得独占房间。

3.不得将校外无关人员及学生带入公寓住宿,不得出借、出租给校外人员或学生居住。一经发现上述出借、出租的严重违规行为,将作退宿处理

4.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房间,不得私自调换门锁,不得私自在房门上另行加锁。

5.文明入住,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将公寓内的公共物品搬出室外挪为他用。保持室内卫生和公寓公共场所卫生清洁

6.严禁在室内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张贴自觉节约水、电,人离房间随手关灯、关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房间内设施如有损坏可通过智慧校园报修系统进行报修,安排统一维修。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新乡校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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