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新乡校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全体师生出行安全及教学、科研、生活秩序,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针对校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出台专项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动车:
1.机动车须按位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未划设停车位区域随意停放。
2.校内机动车停车位仅供机动车使用,禁止停放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应整齐停放于道路两侧指定的划线区域内,停放时须落锁,防止丢失。
三、违规处罚:
1.对于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首次查实后将电话通知车主,要求其在5至10分钟内驶离或规范停放;再次违规将予以锁车处理,并告知车主;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注销其校内通行资格,一年内禁止入校。
2.对于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辆,一经发现即予以锁车处理,锁车期限为两天;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将车辆清出校园,取消其入校资格。
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沟通维护良好校园秩序。
新乡校区管理处(保卫科)
2026年3月19日